成都高新新华学校图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各相关投标人: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现对成都高新新华学校图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73-2141GNSCHWQT2093)的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出以下更正:
1. 原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9万元。超过预算及最高限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现更正为:本次比选采购预算价人民币18.9万元;注:本次比选采用竞争图书折扣率的方式竞价,各响应方不得对采购预算总价18.9万元进行竞争,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会根据实际需求情况采取通过现采、书目采购等多种方式订购图书品种及数量,所有图书的品种和复本数量均由采购人决定,中标供应商不得自行搭配和追加非采购人确认订购的品种或复本。响应方所报折扣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折扣率是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折扣数字,不是指百分制下浮的幅度。例如供应商欲报8折,在填写时应写为80.00%)。
2.原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更正为:码洋价基础上的折扣率 %。
3.原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分明细表规定的报价评分标准为: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 30 分。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30(最后得分取小数点后两位)。
现更正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有效最低折扣的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100。
4. 删除原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分明细表规定的少数民族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的分值,将原有的1分加入响应文件的规范性的分值。
请依照更正后要求做好投标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开云在线注册,开云(中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分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