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籍田中学、籍田小学2020年暴雨受损后恢复建设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2020-12-18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51018620200009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籍田中学、籍田小学2020年暴雨受损后恢复建设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1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1、因邮箱存储上限及下载上限问题,现将原接收资格响应文件电子邮箱更正为zj0907@vip.163.com,请供应商将资格响应文件(PDF)在递交(发送)资格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该电子邮箱,资格响应文件是否递交(发送)成功以收到代理机构回复邮件为准。

发送错误或未发送至更正后电子邮箱的,导致代理机构无法接收或未接收到的,视为未提交本项目资格响应文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及纸质现场递交。 

2、新增发送要求:

1)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时,电子邮件主题格式应当为“XXX公司(供应商名称)-5101862020000907”,供应商应当将“PDF”文件名命名为“XXX公司(供应商名称)资格响应文件”,如发送的资格响应文件不是“PDF”格式文件以及未按更正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发送电子邮件的,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在递交(发送)资格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发送两次及以上电子邮件的(且均符合本项目更正后电子邮件发送及命名要求的),视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了补充、修改,如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书面通知(加盖公章后扫描)至代理机构的,我公司将以时间最早(收件箱显示时间)的文件为准。

3、新增编制要求:供应商所发送“PDF”资格响应文件应当是一个完整的“PDF”文件,包含了全部内容。其他格式文件或以其他形式递交(发送)的,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所上传报名表为固定上传模板,仅供参考,供应商报名应当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通过我公司官网进行报名,无需递交报名表。

5、相关抽取时间及抽取方式,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按更正后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发送)了资格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1.计划备案号:202005462.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18,861,900.00元(含暂列金);3、采购品目名称B0899(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二、监督管理部门: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履约保证金:

金额:采购合同总金额的5%。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行:成都银行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1001 3000 0022 2780。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注: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退回原缴纳账号(如涉及)。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在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全套资料及办理并联竣工验收(如不涉及并联竣工验收,则应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全部资料后28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基本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验收结果不合格或未按合同履约。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

   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新经济产业园A区9号楼

联系方式:赵老师028-68772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开云在线注册,开云(中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联系方式:028-84469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028-84469198-853

五、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