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双微”运维服务比选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开云在线注册,开云(中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拟对“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双微”运维服务比选采购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编号:0773-2041GNSCFWQT1744
二、项目名称: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双微”运维服务比选采购项目。
三、比选内容:
关于“双微”运维服务,一项。
四、合格比选申请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为:自2020年07月14日至2020年07月1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非工作日除外)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及要求: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两种方式;
(1)现场获取在绵阳市绵兴东路55号世爵假日酒店20楼开云在线注册,开云(中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现场获取比选文件时应当提供下列有效证明文件: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具体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办理事项内容或授权范围等内容并加盖公章(鲜章),同时提供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需同时提供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②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仅需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③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网上获取比选文件:需上传下列有效证明文件: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鲜章)。(须注明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具体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办理事项内容或授权范围等内容并加盖公章(鲜章),同时上传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需同时提供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②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仅需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③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上资料上传格式为PDF。
(3)网上获取比选文件:在开云在线注册,开云(中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官方网站(www.abc-ls.com)线上获取(下载“供应商服务系统操作手册”了解详情),通过网上报名流程进行办理。
3、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六、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0年07月2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七、比选地点: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55号世爵假日酒店20楼开云在线注册,开云(中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八、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利害关系比选申请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比选申请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前期参与比选申请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比选申请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九、本邀请函在四川招投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名 称: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绵阳市玉泉中路10-1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18081219889。
采购代理机构:开云在线注册,开云(中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55号世爵假日酒店20楼;
邮政编码:621000;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816-2584169;
传 真:028-84477537。
二〇二〇年七月